“我们要跟他们一起走吗?”在黄叔拉着马长楚要跟这些百姓一块走时,马长楚突然问,黄叔道:“不跟他们走,难道我们回城吗?”
“对,回城,跟着他们一块走,目标太大了。”实力悬殊,马长楚知道这些百姓就算逃过了这一回,接下来能不能逃过亦未可知。
黄叔已经明白了马长楚的意思,轻轻一叹,“希望他们都能平平安安。”
马长楚望着渐行渐远的百姓,还有地上散落的尸体,闭上了眼睛,“我们回濠州。”
进了城,拿了马车,他们就回濠州。黄叔在接二连三地碰到这些事,也是心急。
“咱们回城也要避开那些追来的官兵才行,我这身行头也得要换了。”黄叔刚刚杀了人,逃走的官兵一定都认得出他,可是,随行没有带衣裳啊!
“黄叔你把衣服反过来的穿,头上,披散下来。”马长楚给黄叔出主意,黄叔听得连连点头。
好一会才给弄好,黄叔道:“委屈小姐跟我走走山路了。”
走大路必会碰到刚刚的元兵,还是走小路稳妥一点。辛苦,辛苦一些倒是无所谓。
马长楚一直都有跳舞,体力说起来不差,只是哮喘发作的时候几经生死,倒是吓得人不轻。除了不能吸入花粉,运动过量,像这样行行走走是不成问题的。
“我一直以为小姐的身体不好,没想到小姐还能走这么远的山路。”黄叔毫不掩饰自己的惊讶,马长楚道:“只是病发的时候吓人,倒是人人都觉得我是易碎的玻璃。”
“玻璃?”黄叔没弄明白那是什么,马长楚也才反应过来,似乎,这个时候还没有玻璃,连忙改口道:“豆腐,易碎的豆腐。”
豆腐,那就知道了,黄叔应了一声,“小姐看起来,也不像是个结实的。”
马长楚长得一张瓜子脸,柳叶眉,骨架子也小,看起来就是弱不禁风,叫人想要保护的模样,黄叔也是有女儿的人,“我家丫头小了小姐几岁,吃得都比小姐说。”
换而言之就是觉得马长楚吃得太少,少得,都让人不习惯。
马长楚一笑,“少吃多餐对我的身体好。”
她的饮食习惯是上辈子一直维持到现在的,吃得少,次数却多,不是一样的吗?只是为了更好的吸引,当初医生说过的话,此时是不好说给黄叔听。
“那多麻烦呐!也就是小姐精贵,换了我们家的人,活都做不完,哪有时间一天到晚就做吃的。”黄叔这些话说得十分小声,马长楚还是听见了。
所以说,她是享了多少人一辈子都盼望不来的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