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章 初恋(2 / 2)共度红尘首页

第二天我起得很早,头感到微微发沉,坐在公社临时给知青简陋破旧办公室里,漫不经心的看着近期文艺队要演唱的乐谱,心中却在等待那个人的出现。他来了,首先经过窗前,带着青春的气息,载着满身的书卷气。我的心跳突然加快,我很奇怪自己莫名其妙的怕生,推门进来的他很平和,说了句:“早!”便把手里拿着的手稿交给我,这种沉稳气度也把我带入了平静。我回了一句:“早上好!”打量他的目光也不再飘移闪烁,笑盈盈的看着他,他也在笑,但我似乎感觉他脸上掠过一丝掩饰的表情。一切都是那么平淡,没有我昨晚幻梦中的任何东西,梦就是梦,或许现实才是可靠的。

文如其人,宣传稿写的很流畅,一手好字让我爱不释手。平心而论,从才华上讲,我的确没有审阅他稿件的资格,但我是他的领导,我的上面还有领导,文化程度远远在我之下,只不过认识不多常用的一些字,稿件最终要他同意才能写上宣传板。我把宣传稿拿给他,他似乎都没有细看,就给了高度的赞扬。“龚占海文章写得好,诗写得好,字更漂亮。但不能骄傲啊!以后不要用铅笔写了,到后勤领只钢笔。”

我们的宣传工作就这样展开了,龚占海的板书工整漂亮,漫画画的形象生动,大家都喜欢看。我们的板报办的成功,其实是他一人之功,受表扬最多的却是我,起初尚觉得不好意思,久而久之就习惯成自然了。但不论怎么说,于我而言都是幸福的,因为能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工作,一起下地干农活,我觉得龚占海似乎也是蛮幸福的。

豆冠年华,初出茅庐,春风得意。在这样的心境中生活,所感悟的都是生活的美好。高山、河流、大地、风景、乡村、农民都被我所爱,甚至连苍蝇蚊子都不讨厌,但就是害怕老鼠,所以我想养了一只小猫,既能为我壮胆,又可以点缀我的生活。

一天下午,在田里劳动收工很早,路过一个池塘,水不是很多,但里面有鱼,而且看上去还不小。男孩子开始兴致勃勃的下水,脱掉上衣当渔网,还真的捉了两条。个别有兴趣的女生也参与之中,让单调的田间生活一下子变得丰富了。但人在水里和鱼儿住迷藏,自然成为了被戏弄的对象。当人的智商受到了挑战之后,就有聪明人想出了最笨的办法。“大家听我说,池塘也不大,我们这么多人,把水都淘干了,所有的鱼就都捉住了,何必这样费力气,又抓不到几条。”一个男知青大声的对大家说。沉默了一下之后,大家啧啧称赞。说干就干,里面一定有很多鱼,我们食堂的伙食可以改善了。现有的工具,大小水桶、脸盆、甚至水壶都用上了,更多的人,去找工具,大家准备大干一场。我们不喜欢下水的女孩子早早回去,负责在食堂帮厨,准备鱼宴聚餐。食堂的水桶、饭盆,男女宿舍的脸盆,都成为战斗的工具。

万事俱备,只欠活鱼,我们几个女生和食堂炊事员美滋滋的等着,时不时久违了荤腥的肠胃发出阵阵的冲动。山区黄昏的时刻有着自己独特的静美,夕阳的余晖斜射于山川大地,显示出北方季节特有的繁盛,在这光线斜照下的苍绿似乎让季节之草木更加葳蕤。

盼望着,等待着,终于有人急冲冲的跑回来,让我们有什么做点什么吃,不要等鱼了。常言道,乐极生悲,细问才知道,鱼都捉到了,几水桶,上百斤之多。可是相邻的知青说着池塘隶属他们公社,为此发生争执,谁都不服谁,就这样发起了群殴。双方都有人受了重伤,正在送公社卫生院。

我们赶到公社卫生员,轻伤的人很多,重伤的我们知青队有两个,其中一个是我们宣传队拉二胡的,人处在半昏迷状态,头上多处受伤,左手手指断了两根,小臂也骨折了。后天就要去县里演出,人刚刚还好好的,突然间这样,我一时难以接受,竟然忍不住呜呜的哭起来,很多姐妹都过来安慰我,有的也陪着我一起落泪。

多年以后,我们在正京举行知青会,大家坐在一起说起这件事情,没有人能说得清到底是为了什么打架。似乎有村落狭隘的领地因素,也有食物匮乏的原始性动物争夺,更有对无法释怀的青春宣泄,也有个人英雄主义审美观的问题,还有在女生面前卖弄男人独特的美的自豪。总之,这场群殴,打人者和被打者,都没有丝毫耻辱感,都像凯旋的战士一样心安理得。

很晚了,我们在食堂终于吃上了池塘里面的鱼,但那种味道是常人所体会不到的......。

事情转眼就过去,我们总还要面对明天。演出在即,公社革委会很重视,要找会拉二胡的人。知青队伍里没有了,有人和我说,不用找,身边就有。“你说龚占海会拉二胡?”我吃惊地问。“当然,而且一定比你们文艺队的那位拉得好。”推荐人说。“但要他进宣传队,要公社革委会主任同意才行,因为他出身有问题。”

一切都如愿而来,领导批准了他进入宣传队,我和龚占海的接触更加频繁,心情也更好,觉得生活也更加有意义。

据说龚占海也是城里人,他们一家四口到这里。谁也没有想到,父亲一场重病就无声无息的融入了这块土地,不久母亲就带着他和妹妹嫁给了县里的一个干部,那个人早年丧妻,有一个女孩和占海年龄差不多。龚占海不适应这种家庭生活,年仅十三岁,就一个人又回到了这里,陪伴父亲的孤魂。生活的艰辛他默默地扛着,还能多说什么,还能有什么奢望。幸好继父对他不错,经济上一直保持供给,高中毕业后他就留在这里,一个人一直住在父亲下放时的房子里。所以,他的笑容不多,即便笑起来也总带着几分忧郁,平日里,理智的像一台机器,从不出任何差错。似乎对所有人都谦恭,但也有着极强的自我保护意识。

我渐渐觉得我的生活里不能没有他,看到他,我心里就踏实,看不到就有隐隐的不安和思念。有一种东西叫暗恋,拥有它也许是一件美妙的事情,至少对我是这样。由于特殊情况,不是知情的龚占海也进入了我们知青队伍,只不过我们住的是集体宿舍,他有自己的家,尽管孤零,但安静而自由。

一段时间里,一个人的时候,一个找不到答案的思考一直伴着我,并帮我驱走寂寞。那就是龚占海会不会成为我的白马王子,我甚至想象可以留在这里陪他一辈子,做个乡下人,我认了。这让我所有的希望都隐含在绝望之中,一切的绝望,看到龚占海之后又变成了希望。一复一日我已经习惯了这种转换,就像白天和黑夜一样,轮流的陪伴着我,让我感到所有的一切都成正常的,自然的。

一天晚饭后,太阳落山了。山区早晚温度差很大,白天略热,此时很舒服,不冷不热。我一个人漫步目的,闲散游走于小镇的街道上。没多久,便来到了小镇最偏僻之处,我在这里猝然住足,也瞬间明白,我行走的方向根本不是没有目的,而是按照磁场而行的。因为,龚占海的家就住在这里。一个比寻常人家还要差一点的小土坯茅草房,目测建筑面积不超二十平方米,院子不小,要超过一百平方米。被整齐的木板围起来,并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菜园,一部分是小院。又小又破的院门开在房子侧面,走进去,前面是菜园,后面是房子。生活小院是个长方形,面积似乎不足三十平方米,小院与菜园有低矮的篱笆墙隔着,篱笆墙上爬满了牵牛花。

此地一定是一直吸引我的地方,可我一个姑娘,又找不到合适的理由进去。正在附近徘徊,院子里响起了清晰的二胡的声音,不是平日里拉的样板戏及雄壮的革命歌曲,而是哀婉无限的《相思如梦》,我深信,这是我一生之中听到的最好的独奏,除此之外,再没有听过这么好的独奏曲,所以,我一生铭记不忘。

人要做什么事情,总能找到理由。我想这就是老天给我去他家的最好理由,可究竟是不是最充分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