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是非洲某个角落。
时间是正午时刻。
似火骄阳,炙烤着这片无边际的荒芜,热浪涌动,无声色的波澜扭着曲四下景致:乱石,枯草,老树,以及懒散错落着的野兽。
这是一个让人向往又敬畏的地方,每一种生灵的存在都是大自然的安排,合情合理合法则,入侵者总显得格格不入,因而难以生存。但这阻止不了那些自以为是,慕名而来的入侵者,就像此刻这片景致里正上气不接下气地奔跑着的少女!
她是唐依依,其实已经二十多岁了,早已不复少年,只是心灵的青春在脸上常驻,所以看起来总显活力青涩。她虽说是慕名来到这里,可慕的,却不是这片神密大地之名,而是一个男人之名,一个她喜欢了许多年的男人。
只是来这里之前,她充满万丈豪情与傲骨,来这里之后,她发现中华汉字博大精深所谓“色”字头上一把刀,原来不是说说而已!
“妈妈呀!救命啊!救命啊!”
脖子上的相机被她紧紧按在胸前,她跑得几乎睚眦俱裂,裸露的小麦色肌肤被草叶和枯枝刮得面目全非,但此刻她根本顾不上这些,因为一只小豹子正在她的身后不远处,追逐着她的步伐,速度快得惊人,让人忍不住为她捏把汗,虽然体格不大,但,那可是一头豹子!不是小猫小狗!
“老天啊!我怎么会这么衰……啊追上来了追上来了!救命啊有没有人!”
唐依依一路哭嚎着,卯足劲企图摆脱身后可怕的肉食动物,可结果是,她和小豹子的距离越来越近,而原本悠闲的动物们被惊动,它们竖颈侧耳,半晌又打着响鼻继续漫步。
草原上的弱肉强食对它们来说再寻常不过,只要猎物不是自己,实在没什么可好奇的。
如此,唐依依就很悲催了,因为在这草原上,对她的呼救声唯一的回答,就是身后那只小豹子兴奋的咕噜。
逮着空,她回头看了眼就要追上自己的小畜生,跟自己这种卖命的姿态比起来,它跑得简直就是气定神闲,白森森的獠牙眦着,看上去颇有几分地痞样。
如果它是一个人,那么它此刻的表情只有一个得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