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36章 傍晚敲门的人——沈阳“串联3号”特大入室抢劫杀人案(1 / 2)世界大案之人性的泯灭首页

本案发生在1993年11月至1994年11月期间。

凶手只有一人,我相信有人熟悉他的名字。

潘晓峰,他在作案时年纪并不大,只有24岁。

但是他却在一年时间内,疯狂作案9起,共杀害妇女9人,抢劫财物约合人民币7万元左右。

其行为不仅疯狂,而且令人发指。

沈阳皇姑区某街道上,有个居民小区。

小区18号楼1单元501上,住着一对年轻夫妻,二人刚刚结婚。

丈夫叫小陈,在一家外贸公司上班。

妻子小冬,在一家公司里做会计。

二人是在1993年国庆期间结的婚,没有孩子,当时皆20多岁。

时间来到1993年11月11日,傍晚七点左右,小陈下班后骑着自行车回家,外面刮着大风,沈阳的冬天已经提早降临。

上了楼,掏出钥匙,正准备开门之际,忽然发现家门是虚掩,并未关上,他还以为是妻子粗心,并未锁门。

于是便推门进屋。

可发现屋子里漆黑一片,一边喊着妻子名字,一边将灯打开。

打开灯后,却发现客厅里乱七八糟。

柜子抽屉被拉开,东西洒落一地。

家里遭贼了?

他赶紧跑到卧室门口,透过客厅的灯,往里一瞧,当时就崩溃了。

他看到妻子小冬两条腿横搭在床沿上,腿上的保暖裤一只腿脱下来,一只腿褪在膝盖上,上身羊毛衫,内衣皆被撸在脖子上,而脖子,却被刀划破,鲜血流了满床。

显而易见,这是杀人现场。

小陈瞬间大叫,引来邻居,随后报警。

警方来到现场,进行勘察。由于小陈的大喊大叫,加上邻居们纷纷进来“看热闹”,在警方赶到之前,现场已经破坏严重。

警方并未找到有利的证据。

不过尸体勘验的结果是,小陈的妻子小冬,是被人先杀后奸。

家里门没有遭到破坏,凶手是和平进入。也就是说,凶手趁其不备,对小冬出手。小冬身上共有两处刀伤,分别是后背以及脖子,致命处在脖子。分别是用匕首以及菜刀造成。

而菜刀则是小冬家自己的菜刀。

另外,小冬是被在客厅杀害,然后拖到卧室床上,后实施的行为。

所以说,凶手既残忍又变态。

另外,小冬身上的首饰以及家里值钱的东西皆被凶手搜刮并带走。

分别是:三枚金戒指、一副半金耳环、一条金项链、一只“飞亚达”女士手表、一只银手镯,还有一台松下牌录像机,总价值约4300元。

明显,这就是入室杀人,奸尸后进行抢劫的恶性案件。

1993年,没有监控,没有目击者,更没有DNA技术,再加上现场破坏严重,警方调查来调查去,并未发现任何线索。

只不过邻居提供了一个消息,说是大约在傍晚6点钟时,他听到了有人在敲小陈家的门,不过邻居并未开门查看。

这只能证明,受害人小冬傍晚6点半下班回家,凶手跟着敲门进入,受害时间就是在傍晚6点半到7点多之间。

然而,这只是系列案件的开始。

正当沈阳警方还忙活着的时候,时间来到1994年1月3日。

铁西区某街道上的一个小区内,3号楼401。这里住着一对夫妻,其年纪要比小陈夫妻年纪大些。

他们还有个6岁的孩子。1月3日晚,小杨从单位下班回家,到家的时间大概在7点多。

当他走到3楼和4楼拐弯处,看到自家孩子背着书包站在楼道里,于是便问:“你怎么不进去呢?”

孩子表示,妈妈好像不在家,怎么敲门家里都没有人开门。

小杨有些纳闷,他的妻子在电影院工作,平时这个点应该早就回家做饭了,怎么可能不在呢?

这么冷的天把孩子关在外面,觉得莫名其妙。

于是掏出钥匙,打开家门。同样,里面黑漆漆的,一进去便把客厅灯打开,打开后,客厅乱七八糟的,和上面的现场几乎一样。

而妻子呢,直挺挺躺在卧室床上,没有穿裤子,上身撩起,满屋子,满床皆是血,惨不忍睹。

警方到达现场后,经过勘察。

小杨妻子头部被菜刀砍伤,致命伤是在脖子上,却是用匕首。

而菜刀扔在厨房水池里,水管未关。

厨房炉子上,还热着饭。

不过,小杨妻子并未遭到强暴以及奸尸行为。

家里丢失了一台录像机、一个BP机和一些黄金首饰,还有还有一条狐狸围脖。

不过,这次的现场保存还算完整,警方在客厅茶几上提取到了一枚凶手留下的血指印,并在茶几上看到了一张便条。

便条上的纸来源于小杨家里的一本日历,也就是说从日历上撕下来的。

便条上是留言,大概是说:大哥,我是晓峰,今天来家里找你,你不在,事情办得很顺利,共赚了1万块钱,你有时间来我家去取。

便条落款:1992年1月3日,

这点很有意思,明明是1994年,怎么会写1992年呢?

警方认为,这是凶手留下的,因为紧张,写错了年份。

当然,留下了一个名叫“晓峰”的名字。

小杨搞不清楚,纸是他家的,但是便条的内容有些莫名其妙。

其实很简单,凶手敲门,谎称找小杨,小杨不在家,凶手便假意写了个便条。

只是作案后,忘带走了这张便条。

可惜警方却被这张便条迷惑了,他们这张便条中的那个晓峰,一定不是凶手的本名,因为没有那个蠢贼会把自己的本名留在现场。

这导致,警方侦破出现了错误。

仅仅一个月后,1994年2月5日,又有一对夫妇。

女主人姓高,某公司职员。

下班后,忙着赶回家。

家里有个15岁的孩子,她忙着要回去做饭。

进了家门后,女儿正在家里写作业,她刚脱下外套,就听门外有人敲门。

高某便问是谁?

门外有一男子声称,自己是电力局的,要进去查看电表。

高某并未多疑,打开了门。

进来一个年轻人。

高某还转身走进卧室,去拿电卡,交给了年轻人。

年轻人接过电卡,看了一眼,又还给高某,高某接过,往卧室走去,准备把电卡放回原处。

就在她转身往卧室走的时候,年轻人紧紧跟着她,并且手里摸出了一根尼龙绳。

高某还没有反应过来时,尼龙绳已经套在了她的脖子上。

一个女人,又怎能是年轻男子的对手,随着尼龙绳的用力,高某当场被勒昏,瘫软在地下。

就在这个时候,高某15岁的女儿听到动静,从另一个房间往卧室跑去,边跑还边喊着“妈!”

年轻人没有多想,直接迎了出去,和女孩打了个照面。

不过,女孩还是一眼看到了倒在卧室地上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她知道这一定是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干的。

当时女孩已经15岁,她没有选择往外跑,而是迅速地跑进厨房,双手拿起菜刀,就要向年轻人砍去。

可这个瘦弱的女孩怎么能是凶狠的歹徒的对手。

年轻人一闪,顺手就把菜刀夺了过去。

女孩一看刀被夺走了,正要大声叫喊,这时候年轻人说:“你别喊,把眼睛闭上,我就饶了你。”

可怜的女孩吓坏了,只好顺从地闭上了眼睛,祈求歹徒真的能饶了她,但是歹徒的话怎么能够相信?年轻人举起菜刀,朝着女孩脖子便砍了两刀,女孩当场倒在地上。

这时候年轻人提着菜刀,往卧室跑去。发现高某已经被自己勒死。

或许是女孩的出现打扰了年轻人的兴致,他没有选择奸尸,匆匆开始搜刮起财物来。

值钱的,能拿走的,都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