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塞三湘接,荆门九派通。江流天地外,山色有无中。
郡邑浮前浦,波澜动远空。襄阳好风日,留醉与山翁。
——王维《汉江临泛》
襄阳城位于南襄盆地的南端,自古就是沟通中原与荆楚的重要通道。在南北分裂时期,也是南北对峙的前沿阵地。但到了和平时期,则是一个重要的商贸城市。
没有战争威胁下的襄阳城中,商铺林立。
来自北方草原的毛皮、南方异域的珍珠宝石、西方阿拉伯的香料和东方日本的刀剑,在襄阳城中都能见到。
更不用说,大宋国内的商品了。
但这些现在和襄阳县的刑案推吏欧阳荆没有什么关系。
半个月前,襄阳城南的南津里发生了一起杀人案,一个农人的妻子被人杀害,头颅被砍。
而这起无头案的负责人就是欧阳荆。
三日一小比,五日一大比。半个月来,欧阳荆的屁股不知已不知被县令打了多少下。
这日点卯之后,襄阳县令赵勃冲着欧阳荆大声喝道:“欧阳荆!南津里无头杀人案,你有何进展!还不速速道来!”
欧阳荆只得步出队伍,上前两步,对着赵县令打了一个稽,说道:“好叫赵县尊知道,小的已经派人到周围州县查访,只是现在还没有消息!”
赵勃听了欧阳荆的话,顿时火冒三丈,拿起惊堂木,猛地一拍,:“尔这奸猾贱吏,三日一小比,五日一大比,你半个月来,次次如此回答。这次断然不再轻饶!”
一根令签被扔了下来,就听赵勃下令,“将这奸猾的欧阳荆,给我重打二十大板。”
说是打板子,其实刑具并非大家想的板子,而是一种一头粗一头细的棒子。
宋代刑杖承袭唐代刑杖制式,唐太宗时规定,刑杖要削去竹木上木结、竹节,长三尺五寸,刑讯的囚杖,大头直径三分二厘,小头直径二分二厘。
唐宋两代对囚杖的规格做出限制的原因之一,就是将刑囚的危害减少的一定程度。
两边的皂吏听了赵县令的命令,站出五人,两人上前将欧阳荆架起来,拖出了大堂,扔到大堂下的小院中。
另外一人捡起那枚令签,两人每人都拿着一根囚杖跟着出了大堂,到了小院之中。
先前架着欧阳荆的两人,固定住欧阳荆的四肢,以免行刑的时候,欧阳荆挣扎。
拿着囚杖的两人看了下那个拿着令签的皂吏的脚,只见他双脚既不是内八字,也不是外八字,而是两脚平行。
这人虽是皂吏,但却是赵县令的心腹,此时自然能够代表赵县令的意思了。
自从有了杖刑,我们的祖先就将这东西玩的炉火纯青。即可以打的看起来皮开肉绽,却不伤筋骨;又可以做到表面看起来没有什么损伤,却伤筋动骨。
但是是轻是重,就看上面的意思了。如果双脚是内八字,就是轻轻地打;反之,则是着实打。至于这次这种双脚平行的站法,就是按常规的方法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