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章 修车(1 / 2)我,暴君基因,杀穿末世!首页

当场爆头,没有半点犹豫!

唐轩的准则,向来都是谁对自己出手,都得死!

他不是什么好人,也不至于是个魔鬼。

只要不对自己动手的,他都不会理会对方干什么的。

一旦动手,那就是不死不休,而不是不打不相识。

对自己动手的,无论男女老少,都必死无疑,无一例外。

哪怕对方有苦衷,或者是被迫。

他们的命是命,自己的命就不是命?

其他人目瞪口呆,看到这边的情况时,被吓得纷纷往后退。

他们都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忽然间唐轩就杀人,并没有看到粉色毒刺偷袭他的景象。

尤其这边比较黑,他们看得不太真切。

粉色毒刺被一枪爆头之后,倒在地上死不瞑目,脑门流血不止。

“难怪后世成就不低,这般心理素质,还有能力,就足以超越其他人一大截。”

枪支必定是在趁乱中,她从安全署的人身上找到的,并携带在身上。

面对狂躁的地底尸龙,她还能快速反击,看似不太准,怎么说也命中地底尸龙。

代表她的用枪天赋,还是不错的。

不仅如此,还能看出来晶核有特性。

唐轩猜测,她今后能有那般成就,很有可能真的把地底尸龙给干掉。

刚才那一枪,明显受伤了。

只要粉色毒刺利用其他幸存者,继续吸引仇恨,她就能击杀地底尸龙!

或许真的就是把地底尸龙的晶核吃掉,她一跃成为国内前列的强者之一!

这可是一颗等于二阶的晶核,效果可是相当惊人的。

最大的错误,还是对他开枪!

不开枪的话,粉色毒刺爱干嘛去干嘛,却没想到盯上自己的东西,那就该死!

“这种人,也不适合作为队友,哪天被捅一刀,都不知怎么回事。”

唐轩摇了摇头,选粉色毒刺为队友就是找死。

无论粉色毒刺有没有对自己动手,他都不会跟这家伙组队。

组队有组队的好处,孤狼有孤狼的好处。

有一点他肯定不会去做,那就是加入官方,更不可能加入任何一个势力。

因为他知道,无论哪个势力,或者官方。

有人地方,必定就会有利益争夺的问题。

尤其是末世,尔虞我诈的事情太多,最好的方式不加入任何势力!

没有合适的队友,他宁愿再做一次孤狼,都不想加入势力。

“回去收拾下,吃点东西,明天再出发了。”

唐轩原路返回,不再理会这边的情况。

在回到之前所在地方时,他还没有搜刮晶核。

虽然都是一阶晶核,但怎么说也是晶核,用处非常大!

收集完毕之后,他在附近店铺拿东西来吃。

今天消耗可不少,好好吃上一顿再休息。

翌日清晨。

唐轩从清洁工具间醒过来,仍是选择躲在小房间里面,周围都有厚实的墙壁,住起来还是很有安全感的。

推开门出去,外面依旧是尸体遍地,还能看到有幸存者,在边上小心翼翼地搜寻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