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可惜,虽然陈翰觉得良渚人应该是发展出原始文字了。
但是,在没有更过硬的证据发现之前,庄桥坟石钺上的刻符,包括良渚文化的其他刻符,是不是文字,还无法得出肯定性的结论。
不过,这并不妨碍这批新出土材料的重要性。
符号本身所具有的考古价值就极其重要,符号本身所隐含的意义弄清楚了,是不是文字的问题可能也就解决了。
为此,良渚文化的考古学家和研究者,还有亚述学家齐聚平湖,线上线下联动,开了一次“史前符号和早期文字学术报告会”
陈翰也参会了,和孔建文等老师同事们,坐在台下一角。
“我们在讨论或聚焦于早期文字问题的同时,应该更关注于符号和载体的关系、符号和遗迹单位的关系、符号和聚落的关系,符号和跨文化的关系等问题。”
浙江所古文字研究专家于宏国说道:“良渚时期,这么复杂的社会行政管理与运行、大型工程的组织与实施、高等级官营手工业体系的建立与贡赋的缴纳等等一系列国家行为的完成,没有文字类的沟通工具是否可行?”
于宏国对有朝一日发现完整的良渚文字仍有所期待。
而zj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馆员朱雪菲,却尝试用一种听起来很脑洞的方式研究良渚的刻符。
“我们说良渚有没有文字,不应该先讨论是和否的问题,而是要先看看我们在不在同一个频道上,我们对文字是怎么界定的,我们讨论的文字的概念是否统一。”
用她自己的话说,她的研究方法基于传统的考古类型学。
她认为,学者专家们,完全可以“用良渚的刻划符号来解释良渚的刻划符号”。
听起来有点绕,但确实避免了一些主观的对符号意义的纯粹猜测。
她提倡,发现刻符本身的规律,根据其中的规律性建构符号的意义。
因为刻符本身的规律性是可以通过观察、分析得到的。
比如大部分符号会以高低不同的频率重复出现,不同等级遗址中的符号相似性高、系统性强。
而符号的分类标准有很多种,不同的研究者对分类标准的把握是不同的。
朱雪菲对刻符的探讨,建立在她所区分的三个层次上。
第一层次是陶器、石器、玉器三种载体的区别,因为不同载体上的符号表现,差异是很大的。
第二层次是在陶器上区分烧前刻和烧后刻。
因为烧前的刻符,大多刻在一些隐蔽的部位,具有标记的性质,而烧后的刻符,大多刻在显眼的部位,更具有传递意义的可能。
到了第三个层次,才是分析具体的符号。
最后,她总结道:“刻划符号尚未进入汉字系统,但不能排除后世汉字的造字法则,对良渚文化刻划符号的构造法则有所传承。”
“如果要在‘文字’这个标准上,谈良渚文明对中华文明的影响,即使它没有直接的提供文字,也可能提供了创造文字的一些逻辑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