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又称劳务派遣,是劳动合同用工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选取自《劳动合同法》第66条。
根据总工会调查显示,劳务派遣主要集中在公有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国劳务派遣职工在2011年就已达到3700万人,这个数字已接近当年北京与上海人口数量的总和。
蒋束与褚慈作为一对“闺蜜姐妹花”,分别作为派遣大军与正编大军中的一员,她们会在工作中遭受怎样不同的待遇;
日久渐深的情感,能否抵挡住因用工性质不同而带来的种种冲击;
法律规定“同工同酬”的背后,又有多少难以解决的现实问题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