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九章 林渊的第一次亲自录歌(1 / 2)开局唱十年,我收获了超多表白!首页

“臭弟弟,你这就有点狮子大开口了吧?一首BGM而已,五十万?”陆雅导演觉得林渊要价有点高了。

就算是华夏新歌榜的前几名,一个月的总分成收入,也不过就三十来万的样子吧?

那还得是在每月数百首歌里杀出重围,得到大量曝光的前提下。

而现在,林渊张嘴就要五十万!

而且还只是一个BGM(背景音乐),哪里值得了那么多哟!

林渊神情木然,什么话都没有说。

“要不,再少点?”陆雅小心翼翼地跟林渊商量着,那陪小心的样子,谁都看得出来。

毕竟,现在羡鱼的名头可是如日中天!连续两首“翻唱”歌都能力压两大曲爹的手笔,真真让人不敢小窥了他。

陆雅也不敢随便惹林渊不高兴,毕竟林渊在她眼里,还只是个16岁的“弟弟”。

前途不可限量的臭弟弟!惹不起呀,还得哄着!

唉!

“你看,三十万怎么样?”陆雅咬咬牙,跟林渊商量。

“这样吧,雅雅姐,我明天把小样录出来给你,你听听就大概明白是什么意思了。”林渊想了想,说。

他也不想让步,毕竟在他的记忆里,那首BGM几乎可以说是全剧的灵魂之一,缺少了它,几乎就相当于拌饭里缺少了老干妈,羊肉串里少了孜然一样,索然无味了大半。

陆雅默然。羡鱼这态度,几乎已经在告诉她,这价格没得商量了!

“好!我明天等你的邮件。”陆雅咬了咬牙,答应了下来。

大不了,就说歌不好听,直接拒绝了。毕竟,一首歌,在她的眼里,不值那么多钱!

五十万……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是吧?

最多五万!

……

挂断了电话,林渊起身,直接朝录音棚的方向走去。

曲子早已谱好,并且提前编好了伴奏,也就是电影需要用到的BGM。

林渊只需要再配自己的录音,就可以制成完整的一首歌了。

在这里,不得不夸一下如今华夏国对于音乐产业的发展重视程度。

蓝芒公司里有着特别完备的各种人才,以及几乎流水线般的成熟工艺。

制作一首歌,从把谱子发过去到歌成品出来,时间绝对不会超过四个小时。

如果是加急的话,时间甚至能压缩在两个小时内。

林渊因为“羡鱼”的身份,目前在公司里受重视的程度和那几名高冷 爱护自身羽毛的金牌创作人差不多,完全可以做到两小时出歌。

甚至,公司还专门拨出了一个助理,帮林渊做公司里的各种杂事。

关于特拨助理给羡鱼的事,蓝芒公司好几名金牌创作人看在眼里,心里全都酸溜溜的。

毕竟,能让公司配备助理的,目前只有那两名大曲爹和七位小曲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