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箫和姜离两个天赋型选手,学外语的催动力源于兴趣,英语是他们最擅长的,大二要学第二外语,俩人在上学期调查咨询了不少前辈们,二外报了法语。霍晔曾盛豪学语言的目的性很强,都想学西班牙语,所以从开学第一课开始,他们四人组的有些课,就不在同一个教室了。
大二课业明显要比沈轻这个新生紧张,早上江箫他们风风火火收拾完,掩着霍晔这个多出来的人冲出宿舍楼时,沈轻懒洋洋苟在被子里开始新一轮沉睡。
汉语言专业不是这个学校的王牌专业,沈轻学什么都无所谓,也没想过再转其他专业。很多时候,他就是一副无欲无求的空壳,顺着时间的定序随波逐流,他懒得去问为什么,更懒得去逆流而上。
姜离说的对,他也感觉自己是个虚无的存在,连自己都抓不住。
沈轻睡醒之后,有些茫然的躺在床上,在仅剩他自己一个人宿舍里,盯着昨晚把他磕出一个大包的漆白房顶,失神发愣。
有梦想的人,全都意志昂扬的奔出去迎接初晨的朝阳了,成群结伴,志同道合,跟他这个懒惰散漫的人,不是一路人。
江箫的床尾书架上,是塞得满满当当的各类词典和课本习题册,沈轻从第一天来就看到了。
这宿舍每个人的床尾架都是满的,书页也是疲卷发软的、被掀旧了的,有条理的人,床铺也都干净整洁,曦光透窗打在他们几个人床头,都似是预告着他们光明无限的前途。
那都是爱学习的人。
沈轻不一样,正常状态下,他脑子里盛不了太多东西。他喜欢放空大脑,发呆走思,随便坐在哪里都好,只要有一个安静舒适的环境能供他胡思乱想,他就可以很知足。
江箫他们拼命的学习,是为了他们的人生理想,他拼命准备高考然后考来这里,是为了他的愿望,那群人还在努力,是因为他们还没有达到他们能够知足的地方,而自己现在躺在被窝里幸福的发呆走神儿,只觉得人生圆满。
沈轻的新书还没发,早上去食堂吃了饭后,去学校的图书馆溜达了一圈。
四五楼自习室多于阅览室,大多是考研生在备考,二三楼都是专业性强的课本资料类书籍,他去了趟英语专业的阅览室,找了几本大一相关的资料翻了翻,白纸黑字,连插画都没几幅,正文和注释都是全英文的,行间距比高中的英语课本小得多,密密麻麻,看着很费劲。
沈轻高考英语143,平常也是一百三靠上的成绩,但那只是掌握了应试技巧。
听力会抓关键词,读短文做完形填空,大概理解了意思,再用上有万能的排除法,就能做个差不多,后面的单词变换和短文改错,刷题刷多了自然而然就会了,作文有模板,多扯上几个逼格高的复杂句型,字再写的漂亮点,就能逼近满分。
他真正掌握的词汇量,并没有高考分数看起来的那么多。
江箫高考英语满分,沈轻觉得一百五十分是限制了那人的发挥,但江箫的极限在哪儿,他不知道,这些年他们两个人说过的话太少,刨去那些阴阳怪气的冷嘲热讽和反唇相讥,正经聊过的话,还没这几天的一半多。
沈轻从书架上找了本泛读指南必读推荐《野性的呼唤》,是美国现实主义作家代表杰克·伦敦的中篇小说,这个名字眼熟,当年高二会考背历史知识点,沈轻在文化史那本必修课本里见过。
从小到大,沈轻连中文版的名著故事都没翻过几本,现在竟然坐在图书馆里去看英文原文,而作为一个词汇量远不如自己英语成绩的人,看书每隔两三行,沈轻就必然会卡在陌生的词汇上,接过去后又死活读不通顺。
他没有词典,在手机上下载了搜词软件,碰上不会的词就去搜,有些词太过生僻,软件上也搜不到,沈轻吭吭哧哧的一点点看,中篇看起来也觉得格外漫长。
他也不知道自己这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放着一楼成排的能看得懂的通俗小说不逛,跑上楼来去看自己并不感兴趣读着还费死劲的英文原文。
单词查了一上午,沈轻也没觉得自己记住了几个,但大体靠悟性理顺了故事情节:
这是关于一只狗的故事,狗的名字叫巴克,前半期在人类文明的温室里的受过教化礼仪的熏陶,后半期被残酷的现实激发了野性的本能,转而回归自然,奔向荒野。
沈轻觉得江箫和这只狗的后半期很像,但如果江箫是主角的话,那书就不能叫《野性的呼唤》,而应该叫《野蛮的呼唤》。
不过还书的时候,沈轻发现自己貌似并不是因为悟性才看懂的这个故事——
那书页的包|皮封腰上有简介,很详细的汉语,他扫这本书第一眼就已经记住了。
所以,看了一上午的书,查了一上午的词,知道的还是知道,不知道的,还是不知道。
临近十二点,幺鸡在宿舍群里艾特了下沈轻,让他趁着大二大三的没下课,赶紧去食堂帮他们占个位置。
沈轻刚要回复个“好”,江箫就又跟在幺鸡后面发了一条。
—不用帮我占,我在教室里再待一会儿。
沈轻皱了皱眉,刷卡出门,边下楼边回复消息。
—你不吃饭?
—晚上再吃。
—你不饿?
—饿了我自己会买。
幺鸡乱入一条:
—甭管他啦,这学习狂魔大一就是这样,下午第一节课换教室,经过超市的时候他会再买个面包什么的,放心,饿不死他。
二萬跟了句:
—你没事儿的话,给他送饭也行。
沈轻瞧见这条,嗤了声,回:不去。
江箫同一时刻发了条:别来。
三条感慨一句:
—默契啊!
没人理三条。
.
中午的食堂满到爆,拥挤堵塞的人流,嘈杂喧闹的人声,排队的队伍都延伸到了餐位的过道里,密集到快让人窒息的人群,还有不远处,一个终于打了饭,转身就被人撞翻了餐盘扣一地番茄炖牛肉的倒霉蛋,正在痛心疾首的快步奔向清洁阿姨要笤帚。
沈轻和幺鸡他们几个落座吃上饭的时候,周身就是这么一片的……乱七八糟。
“老五,今天下午四点就可以领空调遥控器了,”幺鸡边吃饭边拨弄着手机,偏头看他一眼:“我们几个有课,你记得去领一下。”
“知道,”沈轻低头吃着饭,回了句:“我看到了,公寓楼群里发的消息有。”
“诶,”三条喝了口汤,想起来什么似的,问着:“你们今天该领书了吧,你是什么专业来着?”
“汉语言。”幺鸡回了句。
沈轻“嗯”了声,不过他觉得幺鸡想说的不是‘汉语言’,而是‘刘可欣’。
二萬在桌底下踹了三条一脚,说:“吃饭。”
三条啧了声,给幺鸡夹了块鸡排:“来,补补,你的同胞。”
“别老喂我吃这些,”幺鸡口不对心的说着,有滋有味的嚼着同胞金黄酥脆的胸脯,咔嚓咔嚓咬的直掉渣,说:“我最近胖得不轻,得减肥了,今天最后一顿正常饭了。”
“别啊,”三条端着碗,贼眼笑着:“变胖了多好,变成老肥鸡,回头宰了把你炖汤喝。”
“滚你的,”幺鸡说:“回头我不上镜了,第一个拿你开刀!”
“上什么镜?”沈轻坐在幺鸡旁边,偏头瞥了眼这人挑染时髦的头发,问着:“拍时尚杂志?”
“那不存在,”三条闻声立刻挺直了身子,颇为臭屁的用那只戴着劳力士的爪子撩了撩自己打蜡有型的头发,扬着下巴:“就算拍时尚杂志,也得本公子来拍。”
“你太骚,”二萬泼着冷水:“人家不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