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年代人结婚早,沈飞都十七岁了,沈立堂才不过41岁。
可以说,这正是一个男人意气风发的时候。
但是这时候重工业企业已经不那么吃香了,工资待遇也很差。
沈立堂一个月工资才一千多点,和宋青馥打零工赚的钱差不多。
他一个堂堂的男子汉,当然很不甘心啊,因此一直想辞职出来做点生意。
宋青馥知书识礼,本来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当年在学校那也是校花级别的。
沈飞之所以那么英俊,很大程度是遗传了宋青馥的基因。
沈立堂一直为能娶到这样的老婆而自豪,无法给老婆一个更好的生活,一直是他的心病。
尤其现在还有了沈飞,他不希望儿子步自己后尘,在艰苦的生活里磨光了棱角。
但是他也很清楚,家里离不开他那点微不足道的工资。
再说,做生意需要本钱啊!
一个钢筋铁骨般的汉子,因为没钱只能选择蛰伏。
“妈,你就让爸自己选择吧!你看他现在还有这精气神,再过几年,年龄大了,你想让他动,他都不愿意动了!”
宋青馥白了儿子一眼,道:“你说得轻松,本钱哪儿来啊?去抢-银-行啊?”
“妈,钱不是事,关键还是看我爸的想法!”
“你看,还是咱儿子说得对!”
沈立堂一听,精神又来了。
“事在人为,好汉做事还能被几个臭钱困死了?”
宋青馥不满地放下筷子,道:“你们爷俩这次倒是很齐心啊,那我不管,总之我手里没钱,你们要是能弄到钱,那是你们的本事!”
“老婆,我们爷俩再厉害,也需要你的支持啊!”
沈立堂可不傻。
这家里,宋青馥可是掌握着生杀大权,无论如何得把她拉贼船。
宋青馥气鼓鼓地没说话。
沈飞笑嘻嘻地道:“妈,难得把还有这份心,说实在的,他可不是为了自己,还不是为了咱两!”
沈立堂一个大老爷们,听到儿子的话,鼻子一酸,眼泪差点就下来了。
人生有时候就是那么无奈,但是有人能理解,那就是很幸福的事情。
自家虽然生活很普通,但是媳妇贤惠,儿子还懂事,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人高兴的。
宋青馥也感受到了父子两的感情交流,心里高新,本来紧绷着的脸也放松下来。
“我也不是故意不让你爸做生意,只不过担心生意如果没做起来的话,你还得学,到时候家里生活可就更困难了。”
沈立堂见自己老婆终于松口了,非常开心。
“沈飞,去把酒拿出来,咱爷两喝两杯!”
宋青馥一听,没好气地拿筷子在沈立堂胳膊敲了一下。
“你想喝就喝呗,让沈飞喝干嘛?沈飞你坐着,我去拿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