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犹豫不决,田总,你做事不是历来很果断的吗?怎么,总不会还在想着怎么样翻盘吧,呵呵。不多说了,最后给你们一分钟,李宇,开始倒计时,时间到了就不要怪我们不念旧情下手狠辣啊,田总?你就算不爱惜你自己的性命也没必要把何冲拉进来送死吧,他可是一心一意的在帮你呢。”看着悠然自得的刁存浩,和听话的在一旁数数的李宇,我突然很佩服他的口才,寥寥几句话,不仅威胁到了田甜,还不动声色的挑拨着我和田甜之间的关系。
当然,我不会吭声,如果田甜真的要让我傻乎乎的冲上去和他们拼命我是不会愿意的。我可以帮助她、我也有底线,但这不等于我是傻子,一对三或者一对四,我又不是武侠小说里面的主角穿越过来的,没这那么大的本事。
如果说把田甜看做和我一边,那么我认为我们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小人交给刁存浩他们。不管想要达成什么目标,前提自己总得保住生命,现在把小人交出去不等于没有机会夺回来,更不等于后面不能再抓住其他的小人。至于刁存浩他们四个,我看了看凯子,很痛心,他们想要干什么就干什么去,不能坚守底线的人我始终是道不同不相为谋。
“给你。”田甜考虑了很短的几秒钟,干脆利落的摸出瓶子扔给刁存浩,然后她指着那条龙的爪印说道:“我要继续追上去,希望你们也能够找到机会顺利回去。何冲,我们走吧。”
跟着田甜,我们俩相互搀扶着渐行渐远。我回了一次头,能看到的是凯子的背影,那个矿泉水瓶子被扔在了地上,当然,我可以想象得出,里面的小人已经被他们分掉了,关于小人的结果我不会去揣测,永远不会,反正我也没有亲眼看见,权且算是我自欺欺人
和凯子分开的第二天,我和田甜好运到爆的捡到了一条受伤的小鹿。小鹿有些奇特,和我在动物园里看到的鹿子有些区别:鹿角像珊瑚一样偌大的一片,四只蹄子包着一层厚厚的肉垫。我们看到它的那一刻,小鹿正泪汪汪的凝视着我们,好似在乞求我们的救助。
我肯定没法帮助小鹿了,当我气喘吁吁的抱起小鹿的时候,它那过三十公斤的重量差点把我压趴下。当然,我巴不得它更重一些,我贪心的在妄想着为什么没有捡到一条成年的鹿子,那样的话我和田甜半个月都不会缺少食物,还是野生肉食,对身体可是大补。
没有刀具,我和田甜守着小鹿呆坐了半个小时都没有想到办法杀死它,我们展开了热烈的探讨,只是,某一次我不经意的看过去,却看到小鹿眼角边那两颗豆大的泪珠。
“何冲,要不我们放了它吧,你看它多可爱、多可怜?”这种蠢萌的生物最适合的生存环境就是和一群女人呆在一起,我干笑一声,把脸转到旁边,回答道:“开什么玩笑,你难道没看到这头鹿的右前腿折断了?我们并没有把它捆起来,它要能跑我们还没有来它就早跑掉了。我们也没有伤药,没法给它治疗,它躺在这里唯一的结果就是等死。既然这样,它还不如献出那年轻的生命,还可以救活我们两个人,这也算是它的一大功绩,够它上天堂了都。”
“别说了,田甜,这样处理,我咬断它的脖子,然后大家轮流吸血,一来小鹿也早点解脱,二来再拖下去我害怕我们连咬断小鹿脖子的力气都不会有了。”说完,我俯身下去,也不管满嘴都是刺人的鹿毛,一口狠狠地咬在小鹿的脖颈处。
半分钟后,我得到一个深刻的教训书本上某些知识害人不浅呐。
我看过很多小说,也看过一些杂志,里面难免会有某些故事写到茹毛饮血的场景,一般这种时候,作者都会来上一句:主角一口要下去,一股热流带着血腥味顺着主角的喉咙往下流。或许很多人都看到过,可是,现实中和这纯粹是两码事!
小鹿的脖颈看似不大,我一口可以咬住半截还多,可它脖子上的毛和丰厚的脂肪层让我的牙齿直打滑,根本没办法咬开一个口子,使不上劲嘛这是。
田甜愣了一下,待看清之后顿时笑得前仰后合的,我很尴尬啊。想起历史书里看到过的插图,我恍然大悟,怪不得原始人的犬齿长得又长又尖,人家那才是吃肉喝血的专业工具不是!
“看见没有,何冲,上天有好生之德的,这就是预兆,你就老老实实的把小鹿放了,我们找点草来帮它包扎一下前肢不就行了。”笑过之后,田甜好似得到了一把尚方宝剑,大做特做我的工作,意图让我嘴下留情。
哼哼,你有张良计,爷有过墙梯,没什么大不了的。我用一只手按住鹿头,另一只手使劲的往后顺着捋,就像在家杀鸡一样,总得把鸡毛捋开了刀才能够到鸡脖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