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辆越野车,在寒冷的月光下,钢铁机身反射着冰冷的光芒。
轮胎在荒野飞速驶过,碾压杂草,带着一片枯叶。
行驶了一会。
他们终于停了下来。
一个个身穿迷彩服的大汉,手中扛着武器,缓步走下车。
钱思远手提着一管麻醉枪,口中叼着雪茄,厚重的皮靴重重地踏在地面。
“就是这里了吧?”
“被号称荒野狼王的夜光狼!”
“一匹可以卖一百万,兄弟们,今天晚我们得好好干了。”
钱思远嘴角微微一扯,露出残忍的笑容。
钱思远身边的大汉们,满脸露出兴奋之色。
他们这次的目的,便是猎狼。
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有许多有钱的富人喜欢不一样的宠物。
其中,夜光狼作为最凶猛的狼种之一,还被称之为荒野狼王,深受富人的喜爱。
只是,夜光狼作为保护动物,本身不可能被捉,更不可以私人将之当作宠物。
一些有钱的富人就算想要买夜光狼,也没有途径可以买。
在供不应求的市场行情下,富人们暗地之中收购的价格也越来越高。
一只普通的夜光狼,就可以开到一百万!
品质越好的夜光狼,买家给出的价钱也就越高。
若是夜光狼之中的狼王,价格则是达到了离谱的两千万!!
正是在这种利益的引诱之下,无数人都不惜为此铤而走险!
也因此,催生出不少以捕猎野生动物,然而将之贩卖掉以谋取利益的团队。
钱思远手下的团队,在所有团队之下做得比较大。
不外乎其他,只因他的装备比较先进,人手比较充足,可以围猎大型野生动物。
显然。
这一次,他们将目光投到了夜光狼的身。
夜光狼一身洁白的毛发,在月光下特别的漂亮,即使它是最为凶猛的肉食动物之一,但也被无数富人疯狂收购。
只为收它当宠物。
钱思远从心底觉得,这些富人就是吃饱了撑的,夜光狼再怎么漂亮,能有钞票漂亮吗?
此时,一名大汉自他一旁快步走了过来,“老大,夜光狼的位置已经摸清楚了。”
钱思远微微点头。
他深吸了一口雪茄,缓缓吐了一口气,“开始行动吧。”
“先把夜光狼给围起来。”
“是!”
大汉立即应了下来,重新车。
发动机的引擎重新发动!!
轰鸣声冲天而起。
钱思远将雪茄吸完,随手一扔,坐到后排,将车门重新关门好之后,开车的大汉不用他吩咐,立即启动发动机,向着远处呼啸而去。
仅仅片刻。
他们便看到了荒野之中,趴在草地之的夜光狼。
这是一个狼群!!
足有数十只!!
见到这么多的夜光狼,所有大汉都眼睛一亮。
“竟然有这么多的月光狼啊,看来要血赚了!!”
“爽翻天,这一波干完,我们就可以休息一整年了!!”
“果然跟着钱老大就是有肉吃,其他人都不敢来捕夜光狼的。”
“冲啊兄弟们,先围着狼群,别让它们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