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九章(1 / 1)长生歌首页

第十九章    包装一个人其实很简单。    前提你要有一个装得下整个宇宙的脑子。    菁菁,一个山中的女野人,在我们几个三天两夜的思考之下变成了得之便得天下的活仙子。    我一边喝茶一边看那个质子公主在我的解说下咬牙切齿,实在过瘾。    我们现在的关系还算可以,这就像还没开始比赛时候的选手。    不过这一次,我决定不自己上场了。    这个算不算作弊呢。    我们用钱买通了七座庙的主持,让他们不约而同地“发现”了神秘的刻书碎片。    而这七座庙的位置布局相等于天上的七星位置。这个要归功与菁菁自己,也不知道她用了什么方法,竟然可以这么精确地找到这么七座庙。    当七个碎片拼凑出的山河图被拓印下来的时候,这分明就是一只回头顾首的凤凰。七星掩藏在羽毛之中,不仔细看找不到:其实只是将原拓板上的七星做了一个深色处理,在视觉上有个错觉,显得明显,让人第一眼就能看见,拓印之后,因为凿得最浅,入墨最少,也就淡了。    于是,凤凰降世的说法成立了。    第二步,就是神迹。    一个普通人有神迹依然只是一个普通人,甚至会被当成妖孽。    所以,菁菁必须有个身份,这个身份的重要不在于她是不是高贵,而在于,绝对不能被还有一个月任期的皇帝半路截胡。  倒不是怕皇帝喜欢他,而是怕皇帝一时脑子抽了,随便指个王爷就不好玩了。    当今所有祥瑞必须归于天子,这也不知道谁规定的。    所以,这个身份必须处在一个十分尴尬的境地。    呃,有一个。    这个身份从皇帝那边来说,是当今皇帝的姑姑,从皇后那边来说,是皇后的侄女。你说尴尬不尴尬?    而这个身份的父亲从辈分来说是皇帝的叔叔,从年龄来说是比皇帝还要小一岁。你说尴尬不尴尬?    更何况,菁菁本身骨子里还有皇帝的血。    你猜猜,菁菁到底是什么身份?    我们的目的基本一致,所以双方一拍及合。    是的,还是要有神迹。    招蜂引蝶都是皮毛,玩就要玩大的。    所以,那天一大早,有七八只孔雀仙鹤落到那个人的院子里。然后有一个人、两个人、三个人指着它们,追逐去看看。    菁菁身着五色羽衣,在那不太大的院子里翩翩起舞。    此时有人说出百鸟朝凤的说法,这个最好还是个孩子。    童言无忌却是最让人在意的。    很好,菁菁已经成功的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    你以为我们费这么大劲就是为了弄一个仙女下凡尘?    错了,我们的目的就是为吸引皇帝,呃……轩辕澈的注意力,朝廷的注意力:一选妃,就出现这神迹,是不是太巧了一点。    其实,轩辕澈根本就没有让菁菁参加的打算,但是这么一来,你总不能把菁菁当妖女砍了吧。    是的,我们就是要给各位看客一种心态:我看你能整出什么幺蛾子。    于是乎,菁菁直接跳过繁琐的过程,站在最后的舞台上。    才艺展示?    还好吧,看着菁菁一身羽毛在台上跳大神,我们几个都觉得下一刻就要乌云密布下大雨了。    可是,这种野人舞有一个好处,五彩斑斓,比较吸引眼球。    要的就是眼球。    质子公主的定位是高冷。一把扇子舞的那叫一个行云流水,举手投足都恨不得来一场北风。    看着她的眼神,我们犹如掉到了冰窖里。那双眼睛仿佛在说:尔等贱民……    不过,任何地方都需要活宝,不然的话岂不是要憋死。    所以,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菁菁成了两位妃子之一。    其实,一旦你的对手没把你当成对手,你就成功一半了。    皇帝想的真的很好:一个用来治理后宫,一个用来捣乱,女人和女人斗,皇宫鸡犬不宁,女人跟女人不在一个层次的话,连斗都懒得斗了,皇宫该是安宁了。    我以嬷嬷的身份在皇宫行走。    在经历了半个月选妃,是的半个月。    老皇帝急着退位,国不可一日无母。这妈就匆忙上岗了。    我在皇宫行走,行走,行走。    路痴是没有救的,没有救的。    我是路痴。    终于,我看着后面跟着我的人,转个身走到了一个的身边:“轩辕卓,你就这么跟着?你没看出来我迷路了吗?”    他竟然“哦”了一声,就没有了下文。    我气馁地转向另一个人:“飞言……”    后者两手一摊,表示自己也没办法。    路痴会传染吗?    不是,我说过了,生活需要活宝。    而我,我是免费的,所以他们宁可抱着胳膊跟着我,看我到底能跑到哪里去,也不说话。    很好,我看着他们。    我们就在这里耗着,知道菁菁派了七八人出来找我们。    晚饭的时候,我向莫鱼打了小报告:飞言被带坏了。    然后,对着孩子的正确道路一向有着莫名保护欲望的莫鱼,直接把飞言喷了一脸口水。    我笑,我得意的笑。    虽然,菁菁能够帮我挡掉一部分麻烦,但是最大的麻烦却揪着我不放,哪怕我再三解释,也毫无用处。    我干脆盘腿往地上一坐,反正也不要形象了,一只手撑着下巴,看着她。    她也是皮越来越厚。    终于,她忍不住问我:”后面,你打算怎么办?“    ”恩……“我捂着脑袋想了想,”你说。“    ”这么多年,我也厌倦了,不如你我合作,肆意妄为,及时行乐……“她的建议很好。    ”不要……“我被她一个眼神杀到闭嘴。    这真的是本能反应,凡是她说好的,我必反驳,她喜欢的,我必丢弃。    呃,相对的,她抢走的,必是我追逐的。    当日子过腻了,都会要换换口味的。    第二天,我就跑出来皇宫,原因倒不是卸磨杀驴,而是驴子一时好奇踢了新妃和新皇帝的被窝。    这个真不赖我,我本来要走了的。但是,公主说不能让轩辕澈看见我,所以直接把我往床底下一塞,就莺声燕语地扭到门口。    我趴在床下,看着两只脚恨不得缠在一起,摸摸自己的心口。  还好,那里没有心跳。    幔帐被放下来,然后又被拎上去掖好。    然后,床以小幅度地动作摇晃。    嘿嘿,我说过我跟她是相斥。    我滚出床底,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对着床大叫一声:“哇!”    然后我就跑出了寝宫。    这次认路真的是很准。一次性的跑了出去。    月朗星疏,清风徐来。在踏出宫门的前一步有一种说不出的惬意。    有什么在我踏出宫门后一步崩塌了。    巨大的响声在身后震耳欲聋。    老皇帝驾崩了。    我蹲在地上,完全没有形象。  飞言陪我一起蹲着,是不是摁死一两只蚂蚁,然后一边念叨着:“早死早超生。”一边烧纸。  莫鱼不在。菁菁也不再。  公主为了形象,抱着胳膊靠在墙上:“想得怎么样了?”  “我觉得我现在杀了你应该最直接。”我对着她哼哼。  她也不害怕,反而眯起眼睛:“你可以试试,看看我们谁先死?”  “你。”我毫不犹豫地回了她。  飞言突然咳嗽起来。  这把我吓了一跳。  这小孩子有病,三魂七魄不全。  这段时间,莫鱼跟菁菁尝试着用一些稀有的东西给他调理。  蝙蝠、□□、毒蛇、蚯蚓……  每天一锅汤,看着就渗人,他却能眉头也不皱一下全给喝下去。  只是,效果不是很明显。  该咳嗽咳嗽,该吐血吐血。  以至于两位自诩的神医差点没有打起来。  最后,我就被抓住了。  我给飞言的药里加了糖。  呃,溺爱会毁了一个人的。看着那可怜巴巴的小眼神,一时没有管住自己,就给他加了点糖。  莫鱼差点没有杀了我。  菁菁倒是非常镇定,大概只是觉得我已经没得救罢了。  一旦你放弃了一个人,那怕有一天他被人剁成泥,你也不会惊讶,你只会很平静地思考着这一坨肉泥能喂多少只狗。  菁菁的辈分实在是有些乱,最后没法子,为了避讳轩辕澈,她拜了王爷做义父,跟飞言成了姐弟。  呃,也许,是兄妹。    当我们遇到困境。  一开始是努力的抗争,然后是放弃妥协,最后是成为帮凶。  这个过程有长有短,有主动有被动。  短的根本看不出有什么挣扎的心路历程,至于被动,不一定要活着的人。  我们常常会利用死去的人,用他们的死来漂白自己。  如果我杀了你,你恨我吗?  如果我把你写得十恶不赦,你恨我吗?  如果我让你被人遗忘,你恨我吗?  如果我害你却比你先寿终正寝,你恨我吗?  我想,至少,我会。  我会恨,恨得自己不得安宁。  我会刨坟挖墓,我会挫骨扬灰,我会的就是用我不知尽头的生命来毁掉你存在过的那一点点证据。  所以,我在皇宫的墙角下挖出了一具骸骨。  烧成了灰,和成了泥,种上了一颗狗尾巴草。    现在,我和我的狗尾巴坐在一起。  因为时令的关系,狗尾巴草现在已经开始发黄了。  它在晚风中摇曳,卖弄着最后的风姿。  我实在看不过去,就一把掌扇上去,结果早已经干枯的草茎不堪负重地折断了。  我盯着那折断的地方看了好久,一伸手,直接掐断了。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做,但是仿佛不这么做我会疯,我会崩溃的。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飞言总是第一个找到我。  他在我的耳边轻轻地吹了一口气,那力道仿佛是在吹散一簇蒲公英。  我看着他,想了想,把手里的半截狗尾巴草递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