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好,我外行,你说了算。”孟子榆也没有犟,乖乖把右手放到了领口。
孟子榆穿的是一声黑色的休闲西装,还带着一顶绅士帽。
里面是一件白色的衬衫,总体走的是极简风。
孟子榆虽然不是网流传的什么古铜色的皮肤,但也和奶油小生扯不关系。
非要形容的话,孟子榆身的气质更像一个文人。
额...如果忽视掉他一米八八的身高和隐藏在衣服底下的肌肉的话。
不会太糙而显得像个莽夫,也不会因为太过清秀而觉得娘,气质恰到好处。
而且足够多变,贴胡子就能演武将,穿一身儒袍就是秀才。
和几年后流行的小鲜肉完全是两回事。
摄影师陈曼举着大井头,认真的给他拍照。
这种事儿虽然是第一次,但只要足够自恋,就能够显得很熟稔。
孟子榆很显然,是个自恋的人。
整个人散发的气质仿佛都在说一句话:“老子天下第一帅。”
毕竟一米八八,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身材,五官还长得帅,妥妥的男生啊!
陈曼是《时尚芭莎》的御用摄影师,这组照片很明显是要巴沙杂志封面的。
不过哪一期就不知道了。
时尚圈对于有一个明星而言是很重要的,哪怕演技再好,作品再近点,奖项再多。
如果没有够硬的时尚资源,就没办法提升咔位。
虽然孟子榆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孔,但是这就是娱乐圈的风气。
真正的大佬...都不用说大佬,实际就算是李雪对于这种资源也不是很看重。
不然也不会临时问孟子榆有没有空,马就能约到。
不过反正又不是什么触犯底线的事情,而且确实对孟子榆的发展是有帮助的,那就做呗!
“我靠,以后再也不来了,太磨人了。”孟子榆换好衣服走出录影棚,对李雪抱怨道。
李雪无奈的笑道:“这不是你自己答应的吗?再说了,你现在事业刚起步,不能闷头苦干。虽然演戏和创作是你的本职工作,但是其他的商业活动也能增加你的影响力。”
孟子榆苦着脸道:“唉!那俩代言我真不想去了。”